部門職責:
依據世界技術發展趨勢,從源頭布局知識產權,通過知識產權經營,實現科研成果與金融、市場對接。通過轉讓、參股等形式實現知識產權轉移轉化,保護和監督知識產權使用,協調研究院與產業、金融、經濟融合,實現與資本市場的良好銜接,不斷擴大運營資本和資源。人員經費來源于研究院的運行經費。
主任:
法務商務部架構